青岛和兴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因未设置危险标识等问题被罚29000元

( 鲁青 ) 应急罚 〔 2022 〕 47 号:青岛和兴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存在问题:1.甲醇储罐区及车间甲醇管道未设置危险标识;2.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(1.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氢氧化钠(具有强腐蚀性),未设置淋洗器;2.生产车间钢平台护栏踢脚板高度不足10cm(现状为8cm))。

行为1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;行为2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。

行为1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;行为2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九条第(二)项,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行为1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;行为2处人民币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,合并作出处人民币贰万玖仟元罚款。

据企查查:青岛和兴精细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1月30日,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山东路195号,法定代表人为张文传。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进出口(禁止储存):第6.1类毒害品(不含剧毒化学品、危险化学品的农药、易制毒化学品和涉及禁止、限制、监控的化学品)(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生产精细化学品(不含危险品)。 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青岛和兴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,具有1处分支机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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